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的学院大事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9


1993年,学校设立经济法专业,1995年开始招收经济法专业本科生,2003年获批经济法学二级学科硕士点,次年开始招生,同年,学校决定在原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的基础上筹建法学院,历经十年发展,在办学历史与学科发展方面,法学院主要成绩如下:
1、2004年法学院正式成立;同年与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合作共建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与法学院合署办公;
2、2005年获批知识产权专业本科专业;
3、2006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4、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招生,同时成为全国8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知识产权方向培养试点单位之一;
5、2007年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地方法制研究中心成为广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6、2007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
7、201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我院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华南)基地”;
8、2011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成为广东地区两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之一;
9、2012年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10、2012年法学学科被评为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
11、2013年与广东省人大合作共建“广东省人大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
12、2014年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青年人才队伍,加快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和学科建设,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专家组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研究,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学一级学科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该站的获准设立,成为广东省乃至华南地区首批两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标志着我院法学学科的发展迈上了新台阶,对法律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13、2016年3月25日,教育部下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华南理工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授权学科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学位授权。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
自1993年设立经济法专业以来,学院向社会输送了大量优秀人才,其中,本科1899名,双学位174名,法学硕士350名,法律硕士378名。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获社会广泛认可和好评。十载峥嵘,铸造辉煌,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渐地从广东省内一流跃居国内一流、并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这一切是十年的欢笑、十年的汗水、十年的艰辛所铺就的流光法学路,祝福前方将有更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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