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辽宁清明节停止祭扫活动 附通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28

天气越来越暖和,也是即将到了清明节的时候,每逢这个节日的时间,一家族的人总会聚集在一块为自己的情人扫墓。不过疫情影响着聚众性的活动,果然今年的清明节活动取消了。

辽宁省暂停各类公祭活动

清明节临近,群众祭扫活动即将进入高峰期,为防止大规模人员聚集造成疫情扩散,切实做好全省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

3月13日,辽宁省民政厅向各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在清明节期间暂停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等殡仪服务机构祭扫服务,暂停各类公祭活动。

《通知》中提到,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国发明电〔2020〕6号),“殡葬服务机构在保障遗体接运、火化和骨灰暂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外,可暂停开展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的要求,综合辽宁省实际,各地清明节期间暂停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等殡仪服务机构祭扫服务,暂停各类公祭活动。

同时,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做好疫情防控,要通过媒体公告、社区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引导群众以家庭追思方式祭奠亲人。要利用殡葬服务网站,倡导文明祭祀,开设网上祭祀专栏,为群众网上祭祀提供便利,殡葬服务机构要做好代祭服务。

另外,《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安全管理,各地要统筹抓好殡葬服务机构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要完善设施,减少人员聚集,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要认真贯彻落实《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30条》要求切实做好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外来人员登记、测温、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配备必要防护用品,确保人员安全。要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做好春季防火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

骨灰安葬业务等预约登记

从即日起,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祭扫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对办理选墓、骨灰安葬业务等,采取预约登记、人数限定等措施。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加强外来人员测温、消毒、登记工作。外来人员要遵守公墓管理规定,需佩戴口罩、测温、登记后方可进入墓区,每户进入墓区人数不得超过3人。

各地区要创新服务,引导居民采取多种方式缅怀纪念故人。一是居家祭祀,倡导居民采取叠千纸鹤、买一束鲜花、建立亲友微信群等形式在家祭拜亲人,寄托思念、缅怀之情;二是开展代祭扫服务,殡葬单位要公开服务电话,根据群众需求,帮助购买祭祀用品,通过微信、视频、图片等展示祭扫场景,帮助群众远程追思;三是网上祭祀,可通过沈阳殡葬服务网、殡葬单位自建微信公众号和网络平台等,开展网上祭祀服务。

禁止群众在墓园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并加大墓区巡查力度,坚决杜绝火灾事故。要加强散坟安葬点管控,切实发挥街道(乡镇)、村(居)委会作用,设置禁烧宣传牌和文明祭祀提示牌,安排专人防控,坚决杜绝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祭祀用火行为,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各区、县(市)民政局、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重点对祭祀场所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对在园区外祭扫群众进行劝阻,对不配合的行为,要及时协调当地公安部门处理。同时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及市场乱收费、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沈阳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祭扫服务

3月13日,沈阳市民政局发布《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祭扫服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即日起,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祭扫服务。

《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祭扫服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民政局、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为有效做好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反弹扩散,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民传〔2020〕44号)要求和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祭扫服务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执行

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越来越向好发展,但仍然存在反弹传播风险,防控工作丝毫不能放松。清明节祭扫高峰即将来临,各地区要提高认识,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民传〔2020〕44号)要求,从即日起,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祭扫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对办理选墓、骨灰安葬业务等,采取预约登记,人数限定措施。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加强外来人员测温、消毒、登记工作。外来人员要遵守公墓管理规定,需佩戴口罩、测温、登记后方可进入墓区,每户进入墓区人数不得超过3人。

二、加强宣传,正向引导

借助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体向居民广泛宣传暂停祭扫服务的规定,引导群众支持和理解。殡葬单位要设置暂停祭扫服务标识,禁止人群聚集活动。倡导群众开展文明祭祀,摒弃封建迷信,告别祭祀陋习。

三、创新服务,文明祭祀

各地区要创新服务,引导居民采取多种方式缅怀纪念故人。一是居家祭祀,倡导居民采取叠千纸鹤、买一束鲜花、建立亲友微信群等形式在家祭拜亲人,寄托思念、缅怀之情;二是开展代祭扫服务, 殡葬单位要公开服务电话,根据群众需求,帮助购买祭祀用品,通过微信、视频、图片等展示祭扫场景,帮助群众远程追思;三是网上祭祀,可通过沈阳殡葬服务网、殡葬单位自建微信公众号和网络平台等,开展网上祭祀服务。

四、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各地区要认真执行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关于印发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30条的通知》(辽新役防指〔2020〕23号)及《沈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2020年春防及疫情防控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强化属地管理,压实责任,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禁止群众在墓园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炮竹等行为,并加大墓区巡查力度,坚决杜绝火灾事故。要加强散坟安葬点管控,切实发挥街道(乡镇)、村(居)委会作用,设置禁烧宣传牌和文明祭祀提示牌,安排专人防控,坚决杜绝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祭祀用火行为,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五、加强执法,密切协同

各区、县(市)民政局、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重点对祭祀场所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对在园区外祭扫群众进行劝阻,对不配合的行为,要及时协调当地公安部门处理。同时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及市场乱收费、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沈阳市民政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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