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组织部规定的五种人不计入支部换届改选大会应到会人数。即党员因下列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第四条 党的组织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
(四)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五)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
(七)坚持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八)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九)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
陈雷律师
合同-债务-婚姻
王金虎律师
民商事诉讼
济南律师苑学宁
投资、土地拆迁
上海王明磊律师
刑辩-离婚-拆迁
广东邹海燕律师
民商事、债权债务
广东朱俊凯律师
婚姻-借贷-房产
重庆郭田律师
劳动-房产-合同
苏州汤芳芳律师
婚姻-交通-劳动
查
看
更
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