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3-02
1.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产生的依据不一样,劳务关系通俗一点来说就是用人单位和职员之间的关系,而劳务关系是双方的契约,是平等的,要是两方没有协商没有契约也没有口头的约定。而是要根据规矩命令产生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2.主体是不一样的,劳动关系是不平等的,就如在工厂上班,是要被工厂管理和支配的,这样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动,而工厂给予报酬的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就是双方地位是平等的,只要按照契约完成工作任务,另外一方就没有任何权利提出其它要求,在这个工作期间一方是无权管理另外一方的
3.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还有一点很大的不同是,所有工作由谁来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劳动关系,那么肯定是用人单位来承担责任,因为是用人单位让劳动者来工作的,所以一切问题由用人单位承担,跟劳动者是没有关系的,劳务关系的话就是提供劳务的一方单独承担这个法律责任。
4.劳动关系必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的,而劳务关系不一样,劳务关系除了用合同契约来确立以外,口头和其它的形式都是可以的。
第2个回答  2019-04-15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在合同主体、用工双方的关系方面有所不同。具体而言,

1.合同的主体方面,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

2.用工双方方面,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3.报酬支付方面,劳动关系支付报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资,有规律性。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

4.法律适用方面,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应由劳动法来调整。劳务关系受合同法调整。
第3个回答  2019-09-23
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一方为接受劳务一方提供劳务服务,由接受劳务一方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既可以建立劳动关系,又可以建立劳务关系。
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都表现为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在审判实践中,这两类用人关系审理最为普遍,由于劳务关系或劳务关系的概念也很宽泛,目前尚没有明确统一的法律定义,我国现行法律对这两类关系的区别也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致使审判实践中认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执法标准不一。本人结合自身的审判实践经验,对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与区别略作分析。
第4个回答  2019-03-10
您好,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最大的区别在于劳动者获得法律保护的承担不一样。劳动关系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年休假、病休假、加班工资等,并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劳务关系受合同法调整,一般雇主仅仅需要支付报酬,不包含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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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个回答  2019-04-12

第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双方,一方必须是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而劳务关系订立双方都可以是个人。

第二、劳动合同一旦订立,意味着劳动者要服从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并且用人单位也必须按照法定的工时安排工作,薪资不能低于法定水平,必须缴纳社会保险。劳务关系双方只要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就可以,不强制缴纳社保,对薪酬要求也很灵活。所以说,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保护的更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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