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08
考虑是下面的哪一种情形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第2个回答 2010-06-24
应该要发,违反制度可罚款。看你有没有过试用期
参考资料:详情可查阅新劳动法
第3个回答 2015-07-24
应该正常支付工资。
第4个回答 2010-06-24
应该要发。
公司制度有明文规定么?
公司制度是否合法?
第5个回答 推荐于2019-03-12
无论因为什么原因,单位是不能拖欠职工工资的,依照当地的工资支付条例,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你的工资。
针对工资,各地法规大同小异,例如《北京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除劳动者工资。
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外,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应当符合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扣除后的余额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如果单位不给你工资,你可以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的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