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辞退可以拿到工资吗

我朋友在一家酒店里当服务员,由于与员工打架被辞退,公司还有一千八百元的工资没有发,说是违反制度被辞退,不给发了,我想问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我应该怎么办?请高人尽快指点,谢谢
在饭店当服务员也有试用期吗?应该是正式员工吧,公司制度有没有明文规定我也不清楚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08
考虑是下面的哪一种情形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第2个回答  2010-06-24
应该要发,违反制度可罚款。看你有没有过试用期

参考资料:详情可查阅新劳动法

第3个回答  2015-07-24
应该正常支付工资。
第4个回答  2010-06-24
应该要发。
公司制度有明文规定么?
公司制度是否合法?
第5个回答  推荐于2019-03-12
无论因为什么原因,单位是不能拖欠职工工资的,依照当地的工资支付条例,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你的工资。
针对工资,各地法规大同小异,例如《北京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除劳动者工资。
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外,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应当符合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扣除后的余额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如果单位不给你工资,你可以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的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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