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波的哪些论文在法学类核心期刊上发表?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6

杜波的科研成果概述:


杜波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他的论文发表在多个重要期刊上。首先,他独撰的《论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被收录在法学类核心期刊《当代法学》2003年第2期,深入探讨了相关法律问题;紧接着,他与他人合作的《略论劳动合同中的经济补偿》在2005年2月的同一期刊上发表,作为第一作者,展现了他对劳动合同领域的深入理解。


在食品法律领域,杜波的影响力同样显著。他在《食品科学》(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了《论我国食品召回责任保险制度》和《对我国食品召回制度的再认识》,两篇文章分别于2008年9月和2009年6月发表,作为第一作者,对食品召回制度的法律框架进行了独到的见解和重新审视。


除了论文,杜波还出版了多部专业著作,如2003年由煤炭工业出版社推出的《劳动合同研究与实践》,这本书反映了他在劳动合同研究上的实践经验。在教材方面,杜波与同事们共同编撰了多本著作,如1998年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的《实用经济法教程》,以及2002年和2007年由《经济法律教程》和《经济法教程》分别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和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这些教材在教学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总的来说,杜波的科研成果丰富多样,涵盖了劳动合同、食品法律和经济法等多个领域,显示出他在法学领域的广泛知识和深厚功底。


扩展资料

引杜波(1922—2004) 原名杜彦之。一级编剧。临猗县临晋镇人。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山西剧协理事、中国戏剧文学学会会员。1938年入山西民族革命大学二分校和第二战区北路军军政干部学校学习,曾在《奋斗日报》、《力行新闻社》任编辑、记者。1945年在西安与蒙圣瑞创办《黄河晚报》任总编。1947年在太岳解放区从事文学创作和地方戏剧研究。曾任晋南专区人民蒲剧团副团长,晋南剧协编剧,中华梨园学研究会顾问,中华梨园丛书编委,蒲剧院艺术室主任,《蒲剧艺术》编辑部主任、主编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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