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能由青海省行政管理的《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州、地、地、县局机构改革方案》(青工商字[2001]50号)明确规定。其核心职责包括:
执行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其有效实施。
负责管理工商企业和经营活动单位、个人的注册事宜,包括核发注册单位名称,审查、核准和颁发相关证照,并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监督市场竞争,打击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确保市场交易的公平,查处假冒伪劣商品,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和监督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保持市场稳定。
对经纪人和经纪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管理经济合同,打击合同欺诈,以及对动产抵押物登记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管。
管理广告发布和经营活动,维护广告市场的正常秩序。
针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查处,保护商标权益。
对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合法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