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年作家协会山东省青年作家协会章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9

山东省青年作家协会章程概述:


第一章总则:



    协会全称及缩写:山东省青年作家协会(Shandong Young Writers Association,简称SDYWA)
    性质与宗旨:由全省青年作家和文学爱好者自愿组成,非营利性学术团体,旨在遵循马列主义等指导思想,服务人民与社会主义,推广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致力于创作健康积极作品,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接受共青团山东省委和山东省民政厅的指导与监管,办公地点设在济南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包括文学艺术研究、交流、人才培养、作品编辑出版以及教学培训等。

第三章会员条件与权利义务:



    接受个人会员,要求拥护章程、有创作影响、不超过45周岁等条件,享有选举权、参加活动等权利,履行遵守章程、维护权益等义务。

……


第六章财务管理:强调合法收入来源,严格执行会计制度,接受监督,并在终止后财产用于相关事业发展。


第七章修改与终止程序:章程修改需经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终止时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




扩展资料

山东省青年作家协会成立于2002年10月,其前身为山东省青年诗人协会。山东省青年作家协会是经省民政厅批准并登记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青年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主管单位为共青团山东省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