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6-12-18
你父亲是单位的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赔偿都是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这里不是职工个人选择的问题,而是两者都要。
如果你父亲是在45岁以前就在单位工作,养老保险就应当从其参加工作的时间开始补上,那样就没有必要等到61岁再办理退休手续,可以在规定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了。
养老金的计算是要看缴费年限的多少和缴费水平的高低和当地在岗职工的月均工资的多少综合计算出来的,但是不会低于一个当地的最低养老金的限额的。
按照国家规定,正常情况下,男职工应当在60岁的生日次月开始享受养老金领取待遇。如果发生身体残疾或发生大病的情况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可以申请办理提前申领养老金手续。
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78〕104号)
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妥善安置他们的生活,使他们愉快地度过晚年,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有利于工人队伍的精干,对实现我国的四个现代化,必将起促进作用。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4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