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

由于施工进度的原因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合同约定延期交房的,违约方每日应支付购房人已付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这对于一次性付款的业主来说,毫无疑问开发商应该按照已付房款计算违约金;对于采用银行按揭方式的业主来说,当初购房时支付了最低20%的首付款,其余部分由按揭银行支付给开发商,业主自贷款发放之日起开始还款并付息(一般按揭款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发放),那么,问题是:按揭方式购房的违约金的计算基数是如何确定的?哪位业主有比较权威的答案?谢谢了!!!

第1个回答  2013-09-17
应该是总体的万分之3!
第2个回答  2020-09-18
我买一套房,逾期6个月,现在还要逾期4个月多,应该怎样算
第3个回答  2019-07-26
违约金的计算基数如果有合同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可以按照总房款作为计算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拒绝履行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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