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国防白皮书的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中国坚持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提高国防动员能力,增强国防实力。 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发布动员令。国务院、中央军委共同领导全国的国防动员工作,制定国防动员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国家主席发布的动员令,组织国防动员的实施。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直接威胁必须立即采取应对措施时,国务院、中央军委可以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采取必要的国防动员措施,同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地方人民政府贯彻和执行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本行政区域国防动员的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国防动员工作,按照职责落实国防动员计划和国防动员实施预案。
2010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规范了国防动员平时准备和战时实施的基本内容,规定了公民和组织在国防动员活动中的义务、权利,完善了国防动员的基本制度。 中国加强国防动员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建立健全与国防安全需要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相衔接的国防动员体系,增强国防动员能力。国家遵循统一领导、全民参与、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统筹兼顾、有序高效的原则,把国防动员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快速动员、平战转换、持续保障、综合防护能力逐步提升。
国防交通动员建设扎实有序。将交通战备建设融入国家交通体系建设中,提高战略通道保障能力、战略投送保障能力和交通抢运抢修能力。重点推进一批军民融合发展项目,带动和促进国防交通战备工作整体水平提升。依托相关行业成建制、成系统组建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在战略通道沿线加强保交护路队伍建设。编制修订交通重点目标保障方案和部队战备输送保障方案,努力实现军运设施与国家交通运输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预备役部队是以现役军人为骨干、预备役官兵为基础,按照军队统一的体制编制组成的武装力量,实行军队与地方党委、政府双重领导制度。预备役部队各级军政主官、部门主要领导、部分机关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由现役军人担任。预备役军官主要从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地方干部、人民武装干部、民兵干部、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中选配。预备役士兵主要从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经过训练的基干民兵和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的人员中选编。
预备役部队各项建设和改革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完善地域编组形式,探索依托高新技术行业成系统成建制对口编组,以及人员与装备结合编组、联片编组和跨地域抽组等多种编组形式。根据战时可能承担的任务,修订完善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加强与现役部队挂钩训练、联合训练,开展基地化、模拟化、网络化训练。预备役官兵每年一般进行240小时的军政训练。预备役部队建设围绕平时能应急、战时能应战的目标,加快推进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由直接参与作战向支援保障作战为主转变、由补充一般兵员向补充技术兵员为主转变,努力成为现役部队的得力助手和国防后备力量的拳头。 民兵是中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解放军的后备力量。民兵建设深化调整改革,在结构布局调整、训练改革和装备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全国现有基干民兵800万。
重点加强边海防作战队伍、军兵种勤务保障队伍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大由农村向城镇和重要交通沿线、由一般地区向主要方向和重点地区、由传统行业向高新技术行业拓展力度,民兵结构布局更趋合理。按照新一代《民兵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要求,推进军事训练改革,开展与现役部队联训联演,加强各级民兵训练基地配套建设,抓好重点分队训练,民兵急时应急、战时应战能力明显增强。加强防空作战与应急维稳装备建设,配发新型防空武器装备,对现有武器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武器装备完好率、配套率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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