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文地址以及个人信息都填写了,并没有告知我们运单上面没有详细的个人信息,也没告知我们就按照公司样品申报,客服说我的东西在快速清关时,被海关查验 ,然后海关要求我们出具一个什么资质证明协理清关。ups客服告知我需要填写一份个人情况说明,我填写了 ,并附上台胞证。之后告知我海关没有同意,然后说必须正式报关。联系台湾ups说不是台湾ups的错,是大陆。大陆ups说是台湾那边的错。请问 一下,个人物品 ,单件,不超过800是否像ups告知我们的一样,海关可以要求我们进行商业申报 ?还有这种做法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