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系法人行为 不是职工个人行为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6-17
所谓职务行为,是指根据法律等的规定,经选举、委任或聘用而担任一定的职务的人,按照一定权限所从事的经营管理活动的总称。从我国法律规定看,《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该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8条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此外,反映在程序法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发生的诉讼,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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