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 无人机等航空器销购实名登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17
  昨日, 厦门市 公安局、中国民用航空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厦门市气象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无人机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无人机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销购实名登记,飞行提前审批报备。

  《通告》指出,无人机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销售者应当建立销售台账,记录购买者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以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的名称、型号、序号等相关信息,接受有关部门查验,并告知购买者相关使用规定及说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拥有者在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后,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信息系统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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