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暂定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暂定协议书
甲方:甲某某(手签字)。
乙方:乙某某(手签字)。
经甲方乙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内容:
甲方开发的**住宅小区工程所需的配电柜暂定承包给乙方,包括安装调试。

二、工程地点:
**市内。

三、甲方责任:
⑴甲方负责提供配电柜的型号。

⑵甲方负责在用货前三个月内通知乙方进行生产制造。

四、乙方责任:
⑴乙方负责保质保量制造,运输到施工现场。

⑵乙方负责保证按期交货给甲方。

⑶乙方保证按甲方提供型号进行生产制造。

五、付款方式及订货数量:
⑴在正式签定合同时再协商价格和拨款方式。

⑵数量以签定正式合同为准。

六、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签订正式合同后双方履行各自责任。

甲方:甲某某、年月日(盖了公司的章) 乙方:乙某某、年月日(盖了公司的章)
一楼的理解错了。。这个工程没标。。没竞标。。。合同内容的数和量,在正规合同里才会签,这个协议书已经提到过了。
MB的,下面的再回答,求你们看清楚题目。。。
一楼的你都13级了,字儿都看不全,还不认识字啊?

第1个回答  2009-03-04
有一定的效力,属于预备协议,如果不遵守也会有一些责任的
第2个回答  2009-03-04
你这只是个意向书,没有合同内容的标的和数、质量等,所以也就没有法律效力。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