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在线等......村支部书记和村长分工!

在09年换届选举中,经会体村民选举后,任村主任上任后,支部书记拒不交接财务帐目和村委公章,请问合法吗?相关依据是什么?
谢谢!

第1个回答  2009-02-16
支部书记:主持村党支部全面工作。
村委会主任:主持村委会工作,主抓经济工作。

村支部书记与村民委员会主任,待遇一样,就是职责分工不同。
参考资料:干部对村委会直选的不适应普遍存在,村民自治与农村党建面临新的课题。乡、村干部在贯彻落实村民自治工作中处于十分特殊而又关键的地位,但由于以前普遍实行的是间接提名选举方式,虽然每个乡镇对直选都搞了试点,可是对普遍实行直选可能出现的种种复杂问题估计不足,因而在实行村民直选过程中,乡、村干部普遍感到不适应。个别新当选的村委会主任认为自己是全体村民民主选出来的,代表全村大多数人的利益,而党支部书记则是从几十名党员中产生的,不具备广泛的代表性,在村内事务上村委会主任最有发言权。尽管《村委会组织法》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但“核心作用”如何发挥?党支部如何实现对村委会的领导?这在实际工作中不是很容易解决的问题。因此,实行村委会直选后,在正确处理村民自治与农村党建之间的关系,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上,确实存在着一些亟待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支书与村委主任分工必须服从服务于共同的总目标,不能"各拿各的号,各吹各的调"。要根据岗位需要,针对村支书与村委主任的素质要求,扬长避短,职能相称,并围绕班子集体工作的目标,确定各自分管的工作内容,使责任清楚、责权结合、各负其责,避免工作的扯皮、推诿。村支部书记要总揽全局,统揽大事。即站在全局工作的高度,抓方向、抓重点、抓主要矛盾。村委主任要自觉维护村支部书记村里"一把手"的地位,团结带领村委会成员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在法律、政策范围内,行使职权,管理村务。

支部书记拒不交接财务帐目和村委公章,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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