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四十六岁了。在事业单位做临时工已经二十年了。工资还只是一千块钱。由于身体和家庭琐事。不想在这

我今年四十六岁了。在事业单位做临时工已经二十年了。工资还只是一千块钱。由于身体和家庭琐事。不想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了。请问我应该享受什么样的待遇。或者《劳动法》哪天哪款有相关规定。拜托了。

第1个回答  2016-05-12
按照道理来说,你可以退休了,而且有五险一金,而且有退休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5-12
找个律师仔细问问,有个同工同酬的条文,对你有利追答

你可以到网上搜下同工同酬先了解下,然后再找律师

第3个回答  2016-05-12
工资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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