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个月,还在实习期未签合同,没提辞职直接不干了,这样还会有我工资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14
不会有,没有合同,就什么都没有。追问

但是我有能证明我工作的东西呢

第2个回答  2016-06-14
没签合同?那就没办法了,没有工资了追问

但是我有证明我工作的东西也不行吗

追答

人家死不承认你也没办法,从法律上讲,你没签合同就是白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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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6-06-14
直接不去又不说辞职,没有工资
第4个回答  2016-06-14
不会给
第5个回答  推荐于2020-03-12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自离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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