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党支部的名称问题

党章规定超50名党员的可设委员会或总支
在工作中经常能看到村级党支部少于50名党员
可名称都是中共XX市XX乡XX村支部委员会
有些不解
这种名称是否规范

第1个回答  2009-04-09
Dang zhang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三名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一般来说,党员人数在50人的,可设立党总支,过百人的,可设立党委。至于成立支部、总支还是党委,一个由数量决定,再一个是根据工作需要。但都要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

你说的“中共XX市XX乡XX村支部委员会”,不规范,因为,前面的“中共”是简称,而后面的“支部委员会”是全称,要简称就都简称,要全称就都全称,但通常考虑到字数,一般都简称。如:中共XX市XX乡XX村支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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