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法颁布的时间是

如题所述

土地改革法颁布的时间是19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是在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同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施行的法令。共6章40条。明确指出土地改革的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连同老解放区,完成土地改革地区的农业人口已占全国农业人口总数的90%以上。在整个土地改革过程中,3亿多无地少地农民(包括新老解放区在内)无偿获得7亿亩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封建土地所有制被彻底摧毁。
土地改革的措施:
1、扩大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范围,研究制定关于延包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在土地制度改革这方面,最引人关注的还是承包期“延包”相关的政策。去年,咱们国家也发话了,要继续在农村开展延包试点工作,并且也会加快合同续签工作,维护绝大多数农户的权益;
2、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开展农田集中连片整理,探索逐步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农村土地分散,承包地零碎化的问题已经困扰着农户多年,不是国家不解决,只是因为制度不完善,怕一些地方没有按照正确的方向推进工作。国家也在许多地方展开了农田合并相关的试点工作,在探索中也不断总结出经验,现在一些地方已经有了完善的改革体系,因此,在接下来的工作安排中。农业农村部也会指导并支持各地区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采取一些措施逐步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
3、加快总结一批可行制度成果,探索完善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等权利内容及其分置实现形式。宅基地“三权分置”相关的措施。这是一项创新举措,也是继承包地之后咱们国家对宅基地制度实施的一项新改革。虽然说现在这项制度正处于试点阶段,但经过多年的探索,一些地方已经有了可行的制度,适合在一些地方复制推行。
综上所述,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使农村生产力从地主阶级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束缚之下获得解放。广大农民翻身作了主人,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生产劳动、建设美好家园的工作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因地制宜轮作休耕,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维护排灌工程设施,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土壤污染。
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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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于1950年6月30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部重要的土地法律。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新中国农村土地改革全面展开,对于解决农村土地问题和加速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此后,中国政府陆续颁布了多项相关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并对土地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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