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报保险公司都需要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7
一、原始收费收据(原件1份);
二、费用明细清单(原件1份);
三、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住院病历(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1份);
五、疾病诊断证明书(急诊住院续出具医院急诊证明)(原件1份);
六、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七、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八、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开户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复印件1份,验原件);
九、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原件1份)。
住院医疗保险理赔注意事项有什么
1、谨慎选择就医医院。
不少保险公司都会在合同中表明一些指定医院,被保险人必须在指定医院内就医才可以获得理赔服务,需要注意的是,有一些医院因各种原因不在商业医疗保险理赔范围内的,在就医之前一定要看清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2、投保原则。
消费者在投保商业医疗保险时应遵循如实告知的义务。一旦出现故意隐瞒病史,被保险人出现疾病后,保险公司是有理由拒绝赔付的。
3、了解医疗保险的免赔范围。
消费者在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时,要了解清楚医疗保险的免额范围,有一些疾病和费用是不包含在范围内的,这一点大家需要注意和清楚。
4、使用医疗保险理赔范围内药品及器材。
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有一些进口特殊药品和医疗辅助器材是包含商业医疗保险范围内,应尽量提醒医生选择一些可以报销的药品和器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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