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开公司公司不给批离职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12

我想离开公司公司不给批离职我该怎么办

公司说法错误。正确的辞职方式方法是这样的,你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递交辞职的通知,不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次日就可以向公司提出办理辞职的手续,公司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公司就是违法,你可以拨打电话12333报警。电话12333是全国统一劳动监察保障机构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我想离开公司,可是老板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这个还是要先看和公司的合同是怎么签的
如果没签合同的话 直接走人
试用期 也直接走人
要你赔偿公司损失的话 是要拿出依据的
如果由于你一个人的失误就能造成这样的损失
这是因为你们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健全
要你负全部责任是没有依据的

离职之前交了离职申请,但公司没给我开离职证明,离开公司两年了,回公司不给开,我该怎么办

需要提醒你
1、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2、离职证明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用人单位才开具的,只要劳动者主动提出,依法用人有义务开具;
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两年以上,用人单位是有权力将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销毁的;
4、“离开公司两年了”才想起回公司开具离职证明,也就是说离开公司后的两年里你都没有上班,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这个时候原用人单位是可以拒绝给你开具离职证明的,同时,即使开具也是无效力的无用离职证明。你将你的情况向现在准备聘用你的公司的行政人事部门说明,我想从专业的角度看,他们是能够理解的。

合同期到了公司不跟我续签我该怎么办?我不想离开公司啊

公司不续签合同,需要给您每工作1年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想离开公司,又不想交违约金,该怎么办?

这在实践中是存在争论的问题,建议你和企业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要求协调。

我自离了,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我该怎么办

劳动者自离了,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第15条“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不给员工签离职书?我该怎么办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辞职有两种形式: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规定来提出,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单位批准,可以立马走人。用人单位不但要按时支付工资还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辞职书(最好写成《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 兹有XX部门XXX,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都是合法的辞职理由。列举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单位不予支付,本人将保留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特此通知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用单位批准,到时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走人。只不过得不到经济补偿金。 基于上述规定,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 兹有XX部门XXX,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于本人的原因,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辞职,将于30天后离开单位,请单位做好接替工作,我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3、注意:辞职通知必须确保送达,也就是说要单位签收或挂号信送达,确保发生劳动争议时留有证据。 4、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和工资,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我想离开公司......

不能,每个月都是独立核算的。要是不给你发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工仲裁。

现在我想离开公司不做了,可是又走不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你与公司是劳动关系,不是买卖关系,公司要你追回货款没有法律根据,但是你应该将债权凭证交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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