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事代理和个人档案的问题

我是09年7月毕业的,老家是郑州市的。然后去外地的一个高中做了一年的代课老师,当时这个高中提出让我去办理下人事代理。我去我们大学把档案(里面我看到有一份白色的报到证)拿到手里面给这个高中了,但过了段时间这个高中说我不是本地人,如果人事代理办在本地的话以后比较麻烦,然后去我们家乡郑州去办。当时没有时间回老家郑州市办人事代理,到现在为止档案(未开封)还有一份蓝色的报到证都在我自己手里。现在我回到郑州这边在一家私营企业上班。最近听同学说档案拿自己手里不好,影响以后计算工龄。 我那份蓝色报到证上写的是要到郑州市教育局报到,报到期限2009年7月1日到2009年8月1日。自主择业期至2011年6月30日。 我想问下专业人士,以我目前的情况,应该去哪里报到,郑州市教育局吗?再把档案去存放在哪里?另外我09年9月到10年7月这一年代课老师可否计算为工龄? 希望专业人士回答。可补充加分,谢谢。

第1个回答  2020-06-11
1、报到证已经没用了,报到证的意思是你
毕业后
,学校就把你的关系转到
教育局
的毕业生就业管理中心,你到那报道后,你找到了单位,就让
中心
将你的
档案
和关系转到单位,由于你当时没这么做,现在也不用这么做了。
2、档案当然尽早放入工作
所在地
人才
服务中心

3、工龄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以你办理
企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之日计算。一种是人才服务中心
人事代理
时间计算。由于你可能两种
手续
都没有办理。所以不会计算为工龄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帮助并采纳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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