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下属单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单位:香洲分局、金湾分局、斗门分局、高新区分局、高栏港分局、万山分局、规划研究与信息中心、规划设计研究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散装水泥办公室、公产房管理中心、城市建设档案馆、建筑设计院、正青建筑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下属单位主要职责及编制情况
一、分局:香洲分局、金湾分局、斗门分局、高新区分局、高栏港分局、万山分局各规划分局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派出机构,其中金湾分局下设3个规划所;斗门分局下设5个规划所。上述6个分局共有事业编制131名,其中局长6名,副局长15名。其主要职责是:
1、参与起草有关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向市局反馈执行情况并投出订立、修改、废止、建议,负责在本辖区内宣传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参与和组织全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村镇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市政规划及重要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批工作;参与编制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海洋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年度土地开发供应计划(含农用地转用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提供或协助收集相关基础资料;负责本辖区内规划成果初审,征求所在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意见;负责在本辖区内各项规划成果的宣传和公众展示工作;
3、协助开展城市发展的战略研究,参与本辖区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4、根据市局、分局的事权划分要求,负责本辖区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核发本辖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称“一书两证”,下同);负责本辖区内规划设计方案招投标和城市户外广告招牌、雕塑等城市小品的规划管理工作,参与本辖区内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负责村民私房规划报建的审批工作;
5 、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的规划验线和验收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城市规划实施检查工作;对本辖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监督管理,参与查处本辖区内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6、 对全市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建议;
7 、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规划档案和规划基础信息资料的管理;
8、协助配合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各规划管理所是规划分局的派出机构,主要为基层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其主要职责为:
(1)协助开展村镇规划编制;
(2)负责所在辖区项目的业务接办和咨询服务,协助分局对所辖区内工业项目初审,为所在政府招商引资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3)受理村民私房报建的接办、初审和咨询服务;
(4)协助分局负责村民私房建设的规划验收;
(5)协助市局、分局对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监督管理,参与所在镇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6)协助分局开展辖区内建设工程的规划验线和验收工作;
(7)负责在本辖区宣传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8)负责在本辖区宣传各项规划成果。
二、珠海市规划信息与研究中心
珠海市规划信息与研究中心为隶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是: 协助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开展规划编制、管理和研究工作;提供规划管理信息服务以及技术支持服务,负责并指导城市规划基础信息、空间基础信息、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域网、网站和规划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规划业务信息的统计分析;承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规划设计研究院
规划设计研究院是隶属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定编,在改制工作未完成之前暂由市规划局管理。现该院具有城市规划、市政道路、市政桥隧、市政给水、建筑工程、工程咨询六个甲级设计资质,具有公路工程、市政排水、园林绿化三个乙级设计资质。
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为隶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测工作,内设办公室、总工程师室、综合业务室、质量监督室、地基检测室、建材检验室、工程检测室、房屋安全鉴定室等八个室。
五、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为隶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促进施工安全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目标发展;对所属建设工程实行开工前安全前提条件审查,专项安全达标验收,施工过程中日常监督和竣工安全业绩的考评;对受监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防火工作的检查监督,负责组织全市性工程建设安全大检查(每年两次);查处违反安全施工规定的行为,对各种违规的施工行为,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及停工整改、罚款或提请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等处罚;组织施工企业有关安全生产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对安全新技术的培训推广,提高施工企业的安全意识;在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参与1至4级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施工企业的设立、年审和晋、降级提出安全审查意见,行使行业安全生产的否决权;负责向国家、省、市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推荐优秀安全管理员、安全员、监督员和工程建设安全先进单位名单;推行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及“平安卡”管理制度。
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隶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指导各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贯彻执行国家、省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规定和计价依据、计价办法,制定本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负责编制补充本市建设工程综合定额子目及一次性计价依据; 负责编制《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和《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平均造价指标》。负责调查、收集、发布《珠海工程造价信息》期刊,及时发布人工、机械设备等工程计价信息和材料价格信息以及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的建材价格走势预测、预警信息,每月发布各类建设工程造价动态指数指标,探索实施价格信息标准化管理,为建筑市场提供优质的计价服务。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监督、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计价行为; 负责全市工程施工合同及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以及建设工程仲裁中心的日常工作。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的申请、变更资料核查及查处在本市执业的造价咨询单位及执业、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指导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相关业务工作;
七、散装水泥办公室
散装水泥办公室隶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发展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和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我市发展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的法规、规章和实施细则以及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我市发展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筑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具体组织落实;负责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发展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技术培训、信息统计、信息交流、评选先进等工作;负责开展组织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和建筑节能产品的研制、生产、确认和推广应用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建筑节能监督和专项验收工作,研究解决发展应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等工作;依照规定征收、返退、管理和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对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实施行政许可,对特殊工程使用实心粘土砖实行核准;对新建、扩建、改建水泥生产企业提出立项前的审查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对新型墙体材料大、中型项目的前期工作提出审查意见;完成上级领导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公产房管理中心
公产房管理中心隶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公产房管理中心成立于2002年(前称为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公产房管理中心),2005年12月中心随市房管局移交到市建设局管理后,正式更名为珠海市公产房管理中心。其前身为撤销市房产租赁经营管理处、市房管局代建办、市房屋交易中心三机构后组建的。06年新的“三定方案”(珠机编办[2006]82号)下达后,进一步明确了中心的职能,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产房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受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委托,负责公产房的管理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为市财政核拨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编配9名,现有工作人员13名,其中4名为聘请的房管员(临时工)。2007年10月,市政府第七届33次常务会议确定,决定从现有的政府公房中调剂部份公有住房转作廉租住房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为此,中心具有对现有公产房的管理,又有对廉租住房的管理职能。
九、城市建设档案馆
珠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成立于1983年3月,隶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领导的科技事业单位,为国家一级城建档案馆,达国家档案管理领先水平。内设办公室、业务管理室、业务指导室、声像编研室;现有干部职工23人,其中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占53%,大专以上学历占92%,馆房面积2257.5平方米。广泛收集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并进行深层次的开发。目前,本馆馆藏档案达80000余卷,分属城市综合管线、市政公用事业、交通运输、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等18大类,积极地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
十、正青建筑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珠海正青建筑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是由广东省建设厅认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壹类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据有关法规对施工图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技术性审查。本公司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技术性审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要求。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7、必要时对计算书进行审核,审核计算原则、模型、程序公式、参数选用是否合理和符合规定。
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审查机构应当在送审材料报齐后10个工作日完成二级及以下建筑工程、中型及以下市政工程审查工作,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级以上建筑工程、大型市政工程项目的审查工作,其中重大及技术复杂项目的审查时间可适当延长。完成技术性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书和审查合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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