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独生子女入伍家庭优抚暂行办法佳木斯市独生子女入伍家庭优抚暂行办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8

佳木斯市为响应党的十七大精神,遵循中央军委关于军人服务的指示,确保部队稳定并提升战斗力,特制定独生子女入伍家庭优抚暂行办法。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黑龙江省相关条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独生子女入伍家庭指的是在市内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义务兵家庭。对此,各区民政局、人武部及相关部门需高度关注,负责实施优抚工作,尤其考虑到本市贫困比例高、兵员输出量大及独生子女入伍人数逐年增长的现实情况。


对于城镇籍义务兵,市民政局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农村籍义务兵则通过乡(镇)政府转移支付的方式发放。根据其表现,家庭还可能获得奖励,相应比例的优待金将予以增加。


每年年初,民政部门与人武部将联合调查核实独生子女入伍家庭情况,并进行登记备案。在“八一”和春节期间,他们会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的家庭,提供必要的支持。


为帮助缺少劳动力的独生子女家庭,民政部门和人武部定期组织爱心扶助活动,解决各种困难。对于因独生子女入伍导致生活水平低于低保标准的家庭,将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殊情况则按特事特办原则处理。


针对家庭因重大疾病或自然灾害导致的特别困难,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的救助也纳入考虑范围,由所在区民政部门及时提供援助。同时,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因年久失修或自然灾害受损无法自行维修或重建的住房,民政部门将争取政府支持,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计划。


本办法自发布三十日后生效,六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这是一项旨在关爱独生子女家庭,确保他们在服兵役期间家庭得到适当支持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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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佳木斯市独生子女入伍家庭优抚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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