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过时了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12-28
如果经济学家教条存在,它一定包括“我理解比较优势原理”“我提倡自由贸易”这样的观点。在过去的一百七十年间,正确评价无论国际贸易公平与否都会使国家受益的观点已成为检验经济学专业水平的标准。比较优势不只是简单并且意义深远的概念,而且与顽固的流行偏见和强大的利益集团直接冲突。这种结合使得大家像拥护经济学领域中任何神圣的观点一样保护自由贸易。 然而,自从1817年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原理》发表以来,自由贸易从未像现在这样令人感到怀疑。这不是因为它受到出于保护的政治压力,尽管过去在不撼动比较优势理论的基础上取得了胜利。而是因为国际贸易自身带来的改变。尽管国际贸易理论新的发展并没有充分被经济学家所接受,但这些新的发展确实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过去的十年间,传统的固定报酬完全竞争的国际贸易模型被强调报酬递增和不完全竞争的新模型补充、替代。这些新模型引发了人们的疑问:比较优势能在多大程度上解释国际贸易?它们也表明在某些情况下政府通过进口限制、出口补贴等措施干预贸易也许对国家是有利的。 结论导视:自由贸易虽未过时,也是个已无法挽回的失掉了其纯真性的概念,它的地位已经从从最优移至尚称合理的经验法则。确有事项上,自由贸易仍然是好的政策,在现实政治中也仍然是有用的目标,不过把它视为经济理论所告诉我们的一贯正确原则的政策却不再可能了。 对国际贸易理论的重新思考 从19世纪早期到1970年代末,基于比较优势的国际贸易理论一直处于领导地位,这种理论可简单描述成国家之间利用彼此差异进行贸易活动。传统模型的假定条件是规模报酬不变和完全竞争。在这种假定下,只有国家在偏好、技术、要素禀赋上的差异达到一定程度贸易才能产生。传统的李嘉图模型强调技术差异作为贸易的原因;赫克歇尔-俄林-萨缪尔森模型则强调要素禀赋的差异。其他的模型是基于产品和要素数量变化的假定,如限制技术等等。这些非传统模型在重要的方面有不同的含义;例如,李嘉图模型中没有考虑收入分配效应,赫克歇尔-俄林-萨缪尔森模型也是如此。然而,传统贸易模型中根本的共性是,几年以前,国际贸易理论认识经济学里最统一的领域之一。 有创见的国际经济学家一直知道比较优势不能单独支撑国际贸易理论,报酬递增也会成为国际分工与贸易的另一个因素。俄林自己就重复强调这点。而且,至少从1950年代实证工人和业余观察者就已不再满足国家贸易理论,因此在国际贸易研究中形成一种反文化,产生了一套强调传统贸易模型未能表现出来的贸易原因的非形式论证。当许多作者在讨论除比较优势外规模经济作为贸易原因的可能性时,像斯蒂芬·林德和雷蒙德·弗农开始强调内生技术变迁。只有少部分文章在报酬递增条件下尝试传统模型。然而,这些文章都被模拟市场结构问题所困扰着。除了在看起来不可思议的假设条件下,即规模经济对公司完全是外部的,报酬递增必然导致不完全竞争。直至1970年代晚期,一直没有普遍接受的方法模拟一般均衡下的不完全竞争。由于主流贸易理论在传统一般均衡条件下占有主导地位,非传统观点只能呆在脚注。早在1980年,许多教科书,甚至关于国际贸易理论的调研文章,不再提及除了在偏好、技术、要素禀赋等外在差异的原因下产生贸易的可能性。 在1970年代,产业组织的研究员开始研究承认缺乏普遍性,但易于应用的不完全竞争模型。其中比较突出的是由像A·迈克·斯宾塞、阿维纳什·迪克西特和约瑟夫·斯蒂格利茨这样的作者在构建效用最大化和一般均衡框架下得出的Chamberlinian一般竞争模型。贸易理论学家很快就认识到了这些新模型为传统模型提供了把报酬递增作为国际贸易原因的必要框架。同时并分别地,阿维纳什·迪克西特和维克托·诺曼(1980)、凯尔文·兰开斯特(1980),和保罗·克鲁德曼(1979)都发表过规模经济会导致国家间垄断竞争产业下产品的任意特化。这些模型很快就形成了观念,即国家分工和贸易不只因为国家之间存在根本

差异,还因为报酬递增导致了每种产品生产的地理集中性。实际上,从逻辑上讲,报酬递增和比较优势同样构成国际贸易的原因。 尽管新模型更清楚明了的解释了报酬递增,但它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不是一个新理念。从新模型中得出的主要观点是在世界经济中由规模经济驱动下的贸易的重要程度,不完全竞争也是如此。国际贸易理论因此和产业组织紧密相连。回过头看,这个结论是显然的。毕竟,大多数贸易是在经济学家从国内角度毫无疑问归类为寡头产业的产品中产生的。然而,对国际经济来说,这是一种激进的重新定位。 尽管贸易新模型挑战了传统的观点,即所有的贸易都是利用比较优势,但开始新贸易理论并没有动摇贸易对参与国都是有利的观念。如果有什么区别的话,把报酬递增和不完全竞争引入贸易理论加强了贸易利得的观点。除了从资源和技术上互补的差异获利,贸易国能偶在各种产品的生产中分工,在维持或增加可用产品的多样性的同时获得增长的生产规模。诚然,次佳的不完全竞争世界不能保证实现贸易中的潜在利益。然而,大多数形式模型证明报酬递增增加而不是减少国际贸易收益。而且,通过建立更大、更有竞争力的市场,贸易也许会减少封闭式经济中不完全竞争带来的扭曲。这样看来新贸易理论的最初含义加强了贸易使好事的传统观点,因而为自由贸易加强了佐证。 然而,说自由贸易比不贸易好与说自由贸易比复杂的政府干预好又不是同一回事。自由贸易是最好的政策的观点是放任的市场经济理论的一部分,当然是在市场是有效的基础上。如果报酬递增和不完全竞争是解释国际贸易的必要条件,然而,我们生活在次优世界,政府干预大体上能够改善市场结果。这样一旦非比较优势模型在国际贸易中建立起地位,国际贸易理论家开始质疑是否关于贸易原因的新观点暗示了关于适当贸易政策的见解。难道现存的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又引起了反对自由贸易的新争论吗? 反对自由贸易的新争论 国际贸易的新观点认为贸易在很大程度上是被规模经济而不是比较优势驱动的,国际市场是典型的不完全竞争。这种观点表明了两个反对自由贸易的争论,其中一个是全新的概念,另外一个是赋予新力量的本来存在的观点。新看法是关于战略贸易政策,它认为政府政策可以修正寡头竞争条件,从而使得超额回报从外国公司转移到国内公司。另一个观点认为横幅政策应该偏向产生外部性的产业,尤其是公司不能完全占用的知识的产生。 战略性贸易政策 战略性贸易政策争论始于人们注意到在报酬递增和不完全竞争的世界里,某些产业的一些幸运的公司也许能获得比他们利用的资源的机会成本更高的回报。例如,假设规模经济在某个产业里足够大以至于整个世界市场中只有一个有利可图的参与者;也就是说,如果两家公司加入,它们都将招致损失。然后无论哪家公司在该产业中立足,它都会获得无法与之竞争的超额利润。 如果一国能保证得到超额回报的那个幸运儿是本国公司而非外国的,那么它能在损害别国的利益下提高自己的国民收入。在两篇有影响的文章中,詹姆斯·布兰德和巴巴拉·斯宾塞(1983,1985)指出在一定条件下,像出口补贴和进口限制等政府政策能够阻止外国公司在有利可图的市场中竞争。政府政策的作用和如对超额生产能力或研究发展的投资等战略行动在寡头竞争中起的作用大致相同,因此有了“战略政府政策”。 原始的布兰德-斯宾塞分析和载明它的著作使用了寡头垄断的分析:公司在基于其它公司的选择上选择自己研究和发展和/或产出的水平,均衡产生在公司反应函数相交处。然而,战略性贸易政策概念的本质简单到可以用一个数例表明。实际上,一个例子也许比更正式的面熟更能阐明它的本质。 那么,假设两国都能生产一种产品,举个具体例子,此产品是乘坐150人的客机,美国和欧洲各有一家公司可以生产这种客机,分别是波音公司和空中客车公司。

着重于对超额回报的追求,假设美国和欧洲对该种产品都没有国内需求,因此,该产品只能用于出口;这样允许我们用国家利益确定生产者剩余。同时,假设每家公司都进面临着一个双向选择,生产或不生产。最后,假设如果只有一家公司生产,市场是有利可图的,若两家同时进入,市场是无利可图的。 鉴于这些假设,波音公司和欧洲空中客车公司之间的博弈用表一中的举证表示。波音公司生产P不生产N的选择用大写字母表示,空中客车公司相对应的选择用小写字母表示。在矩阵的每个小长方形里,左下角的数字表示波音公司的利润(正常的资本回报率),右上角数字代表空中客车公司的利润。 如表,该博弈没有唯一的结果。为得出一种结果,现假设波音公司先于空中客车公司做选择。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结果是Pn,即右上角小长方形:波音公司会获得大额利润,同时阻止空中客车公司进入。 显然,欧洲政府想要改变这种结果。战略性贸易政策可以改变结果,只要它能够在波音公司开始生产前帮助空中客车公司。假设若空中客车公司生产飞机,欧洲政府会提前为之提供10个单位的补贴,不管波音公司怎么生产。然后得益矩阵变成了表二。结果就会截然不同。波音公司知道即使它也生产,空中客车公司也会继续生产,最后只有它自己会受损。这样,波音公司倾向于不生产,结果就变成了Np而非Pn。令人惊讶的是,10个单位的补贴让空中客车公司的利润从0提升到110!其中100来自从美国转移给欧洲的超额回报,是以美国付出代价带来的欧洲国民收入的增加。 这样战略贸易政策表明至少在特定情况下,政府通过支持国际竞争中的公司,可以以他国为代价增加本国福利。上面的例子表明通过补助实现这一目标,但其它政策也能达到这一目的。尤其当某种产品在国内有很大的市场时,如果双方都参与该市场,则对市场的保护会增加国内公司的利润,降低国外公司的利润;像出口补贴,能够阻止外国进入同时允许国内公司获得超额利润。正如商人们常说而经济学家经常否认的,在特定情况下,受保护的国内市场能够促进而非阻止出口,很可能增加国民收入。 战略性贸易政策争论对非经济学家有着极大的吸引力,因为这好像在说被国际贸易理论家谴责为不合理的观点实际上有意义。为了保护自由贸易,一些分析家很快指出战略性贸易的缺点,指责它实际为干预打基础。然而,在考虑这些争论前,我先介绍对新理论表明的贸易中政府干预的另一种辩护理由。 外部经济 这已经不是新观点了,脱离自由贸易鼓励产生积极的外部经济行为是合理的。当某种产业产生外部经济时,保护是有利的这种观点是传统贸易政策理论的一部分。然而,对国际贸易理论的重新思考使得政府干预能够促进外部效益的理论具体化。 用蜜蜂和花朵的例子想象公司间物理外溢会产生外部性时可能的,但根据经验,积极的外部性最可能的来源是创新性的公司不能完全占用他们的创新知识。专属权问题的出现在经历快速技术进步的产业中是明显的,这些产业中公司老一套地把彼此的产品拆开看它们怎么工作和怎么制成的。然而,在基于完全竞争的传统国际贸易模型中,由不完全专有性带来的外部性不轻易被发现,因为作为外溢来源的公司知识投资不能融入。知识投资一定属于不变成本;如果公司改善产品或者技术,单位成本下降,从而能产出更多的产品。动态规模经济的结果必然导致完全竞争的崩溃。因此,完全竞争模型不能明确地表明外部经济存在的最可能原因。但这并没有阻止贸易理论家分析外部性贸易政策的含义,实际上,这很好理解。然而因为他们的模型中没有指出知识投资,导致外部经济看起来很抽象,在现实中没有对应物。传统贸易模型,任何产业都可能产生重要的外部经济,以至于此理论没有操作有效性。 若报酬递增和不完全竞争被作为准则,抽象性问题会得到减轻。与知识投资联系的动态规模经济是被普遍接受的竞争不完全性另一个原因。外部经济用研究和发展结果的不完全专

有性确定,容易发生在对这此投资很大的产业中。因此通过对产生外部性的特定机制模型化,新贸易理论好像在指明外部性可能是重要的。 新贸易理论表明的外部经济重要性,与战略贸易政策争论相似,为政府锁定特定部门提供了理由。然而,外部经济争论在一个重要点上又有区别;提高产生外部经济的部门的政策么必要对他国有不利影响。一国锁定高外部性部门对他国的影响积极与否取决于外部规模是国内还是国际的。国家内知识溢出有利益冲突,,国家之间不会。假设每家电脑公司都研究发现了能使其他电脑公司受益的知识。这只是一个赞助美国电脑生产而非日本的例子,假设美国公司不能从日本的研究中获益。很多例子表明外溢是不可能尊重国界的;公司能够对国内外制造的产品进行逆向工程。全国有限外部性的最佳候选位于靠人们口口相传使得知识传播最广的地方。这是比研究发展更有限制性的行为,尽管它被认为是像硅谷和波士顿Route128等引人注目的高技术产业集聚背后的力量。 尽管有国家层次的外部性使得产业政策成为国际利益冲突的一个来源这种限制,但很明显贸易理论的变化加强了国家之间竞争为了努力实现这些外部性的观点。这也为新战略性贸易政策争论提供一个比现有更令人尊重的偏离自由贸易的理据。 新干预主义的批判 实证经济学中新贸易理论,得出大多数贸易反应了报酬递增和许多国际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等结论,在行业中很快被普遍接受。然而为政府干预提供公正的规范性结论遭遇了尖锐的批评和反对,尤其是新贸易理论提出者自己。对新干涉主义的批判部分地反映了对贸易政策政治的判断。然而,任然有三种经济学批判。第一,不可能在给定不完全市场中实际困难的条件下制定有用的干预政策。第二,他们争论说,任何通过干预获得的收入都将被寻租公司的进入而消失。第三,对一般均衡的考虑从根本上增加制定干预性贸易政策的实际难度,甚至使得这些政策带来的好处多于坏处。 实证困难 前面数例假设欧洲政府知道该得益矩阵和波音公司对它实行政策的反应。事实上,即使消息最灵通的政府也不会知道这么多。当然,不确定性是所有经济政策的特点,但更不确定的是政策会如何影响寡头竞争。很简单,因为经济学家没有寡头竞争的可靠模型。然而贸易政策对不完全竞争行业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公司合作与否,他们通过设定价格还是产量竞争。此外,在许多寡头行业里,公司参与一项对他们自己自己来说规则复杂、目标模糊的一项多级游戏。 对干预的外部争论遭遇到衡量外部经济的实际问题。知识外溢本来是难以计算的,因为他们代表公司间非市场联系,并没有留下能够追踪的书面记录。细致的案例研究工作和关于行业历史的计量经济学也许能够确定外部经济,但我们需要的贸易政策是对未来的估计而非过去。对于半导体行业中一美元的研究发展投入能带来一美元的外部效益还是十美元,实际上没人知道。 基于新贸易理论制定政策是不确定的争论只能带来谨慎和刻苦研究,并没有实际作为。若再联系下面所描述的政治经济,会引起另一个问题,和行动相连的政治损失是否超过了可能收益。 进入 假设政府无论如何都能在制定干预性贸易政策时客服一切困难。若政策带来的收益由于额外公司的进入消失,也许就不能增加国民收入。 回想第一个旨在确保超额回报的战略性政策,我们假设市场只能允许一家公司获益。现在假设实际上市场允许4或5家公司进入,达到整数约束不重要的足够数量,自由进入会抹杀垄断利润。这样,像伊格内修斯·霍斯特曼和詹姆斯·马库森强调的一样,即使政府补贴政策阻止了外国与其竞争,这些补贴会转移到外国消费者而不是保证本国生产者的超额回
报。活像阿维纳什·迪克西特所说,当有可能有新的进入时,那么有问题“在哪里寻租呢”。 这又引起关于旨在促进外部经济的政策问题。假设半导体芯片的制造存在外部经济,看似好想证明了对芯片生产有补贴。如果劳动力和资本等额外的资源富有弹性地投入到行业里,更大的生产带来的外部收益不会局限于该国。相反,制造出来的更便宜的芯片会使世界范围内的消费者获益。只有某些要素非富有弹性地投入到行业中才能实现国家优势,如硅谷或半导体行业给其他行业带来的外部收益。若进一步减少新要素和新公司的投入,但不会完全没有,为外部经济竞争的程度是国际冲突的来源。 一般均衡 即使在报酬递增和不完全竞争的世界,预算限制仍然存在。一国不能对所有行业进行补贴保护。这样旨在促进特定行业的干预主义政策,无论处于战略性的还是外部性原因,一定减少了其他部门的要素。这无疑又印证了政府干预政策带来的坏处多于好处。 回想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第一个例子,若特定部门接受补助,该部门的公司会比外国竞争者有战略优势。然而,该部门的扩张会提高投入到其他部门资源的价格,从而使得这些部门的本国公司处于战略劣势。在补助部门获得的超额回报在某种程度上会被别处的损失抵消。如果政府投资了不适宜的部门,带来的收入只能用来弥补总国民收入的损失。 一般均衡点的含义是正确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尽管很难,但政府不能仅了解它实施的政策对特定行业的影响,还要足够了解经济里所有行业,从而判断从这获得的好处值得弥补别处的损失。因此信息负担加重了甚至根本承担不起。 外部性也如此。只投入一定能产生有价值的外溢部门意味着减少其他部门的资源。假设,高技术部门产生的外部效益少于政府所期待的,但冷淡部门却正好相反。那么旨在鼓励外部经济的政策也许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如果想公正地实施一项政策,政府需要不仅了解特定部门还有其他部门。 一般均衡点也许不应该过于被强调。经济领域里各部门表面和实质上在不完全竞争程度和知识创造所需的资源不同。也许并不是只有些许部门能获得超额回报,高研究发展的投入和技术外溢没有一对一的关系,但一定有所联系。政府也许不明确知道干预是公正的,但他们并不是完全没有概念。然而,一般均衡批判引起了其他批判的注意。 之所以说制定正确的干预性政策是困难的,并不是为自由贸易辩护。因此对新干预主义的经济学批判只是后新贸易理论中自由贸易的一部分。另一不可缺少的部分在于对政治经济的考虑。 自由贸易中的政治经济部分 像大多微观经济的干预一样,新贸易理论说明的干预主义政策会影响收入的水平和分配。经济学家的担心在于,若政策影响收入分配,政策形成的政治性由分配而非效率决定。就贸易干预来说,这种担心有两层含义。第一,对于政策起作用的程度,贸易干预也许会以邻为壑,从而引起报复和双方都受害的贸易战争。第二,从国内看,通过干预追求效率的努力会被特殊利益集团捕捉,从而转变成没有效率的主张财富重分论者的行为。 报复和贸易战 旨在保护国内公司的超额回报和支持产生国民收益的行业产业的战略性贸易政策都是以邻为壑的,以其他国付出的代价提高本国收入。尝试实施这样政策的国家最总很可能得到报复。在很多例子中,与采用不干涉政策相比,两个实行干预主义国家之间的贸易战使彼此情况恶劣。以欧洲电信设备行业为例,它以垄断和外部经济为目标,也是国有企业采购,并允许实施保护性政策而不打破国际贸易协定的部门。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保护主义政策对所有相关部门都是有害的。每个国家都试图在设备上自给自足,但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占有整个欧洲市场形成规模经济。国家间关于电信设备的博弈,其他部门也是一样,可以用囚徒困境解释,每个国家干预都比不干预情况要好,但若都不干预,两国情况都会变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2-28
没有
第3个回答  2015-12-28
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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