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否应当支持邻居家在宅基地超占的情况下影响我方通行的行为

我们家门口是一条3米多宽的大路,这条大路通往主干道。最近邻居家旧房重建,在重建过程中想扩大面积,但是这样会占用这条3米多的大路,并把我家大门挡住一半。问题是邻居家的宅基地没有那么大。现在的情况是,邻居家在超占的情况下对我方的原有出行造成不便,请问法律法规是否应该支持这样的行为,支持或者不支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土局已经确认了邻居家的宅基地面积,如果占用原有3米多宽的大路的话,他们就是超占。但是邻居家在城建局有人,城建局在帮他们想办法。

邻居家的律师说他们占的是公用面积,而且留下的路小车可以通行。我们家以前是经营大车的,他们的意思是,我们如果现在还有大车,那就是影响我们出行,我们现在没有大车,小车可以通过,就没有影响我们出行,这样的逻辑对吗?怎么样反驳他们。

谢谢。

第1个回答  2013-10-09
不说别的,他的宅基地朝占就可以告倒他。追问

我们应该以什么为主题起诉 ?

邻居家是交警大队的,在城建局有人,但是国土局不管他们,国土局现场几次勘查测量,确定了他们的宅基地面积和四至。如果占用原有道路的话,就是超占。不过城建局帮他们,而且他们在公检法也都熟一点。感觉很难告倒他们。

追答

你可以去高一级的法院告啊,怕什么,朝占就是违法。

追问

好的,先谢谢你。

追答

不用

第2个回答  2013-10-09
如果影响了流水、采光、同性的权力可以起诉追问

我们原有的3米多的大路被占了一半,这个问题倒不大,问题是他们的房子会把我们家3米的大门挡住一半,对我们的出行习惯造成了影响。

如果是他们在自己宅基地之内盖房对他人出行造成了影响,那可能是根据情况来判。他们先超占,然后在这一行为的基础上造成他们出行不便,这是不是违法的 ?他们不超占的话,不会改变原有的大路,我们也不会有意见的。

邻居家是交警大队的,在城建局有人,公检法也都比较熟。

追答

协商解决吧,这种事情属于很难处理的案件,呵呵

追问

他们不协商的,很嚣张。最开始达成了协商,双方各让一步,并形成了书面协议书,国土、城建都和他们、我们都签了字的。但是他们后来反悔了。主要是在城建局有人,城建局长帮他们。

不过还是谢谢你。希望法院可以秉公执法。

追答

做这种案件,必须和法官配合好,体谅法官的难处,联手发力,才能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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