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日本国籍有两种制度,一种是一般归化制度,一种是简易归化制度。对于一般的人来说,都适用于一般归化制度,不过当你跟日本人有血缘关系或者和日本有地缘关系,也就是说比较亲近日本的时候,一般归化制度里的各种条件要求就会降低甚至不予考虑,这样就演变成了上面所说的简易归化制度。
一般归化制度:
1、居住条件——在日本连续居住5年以上(日本国籍法第五条第一项1号)
要注意连续这个词,即使在日本累计居住5年以上也不会被看作连续。举个例子:在日本居住了4年后,没有申请日本再入国许可而回国了一年,然后又以别的签证在日本又居住了4年,虽然在日本累计居住了8年,但是连续的却只有4年。如果申请了日本再入国许可,那么短期的回国不会影响这个连续期间,但是回国的期间不会被计算在5年之中。
2、能力条件——年龄在20岁以上,有动手能力的(日本国籍法第五条第一项2号)。不是植物人就行。
3、品行条件——要求良好的品行(日本国籍法第五条第一项3号)。在日本的纳税情况、犯罪前科、交通事故等会作为审查对象。
4、经济条件——有固定的收入来源。自己工作,靠爱人的收入等等,靠家里供给的留学生也算在内。
5、不承认多重国籍——取得日本国籍后,应放弃原有国籍(日本国籍法第五条第一项5号)。
6、遵纪守法。日本是民主选举制国家,对执政党不满可以表达,可以说他们的坏话,可以散布谣言(当然如果证实不符的话你就得对你的言论负责),就是不能以武力反对执政党,有这种企图也是不允许的。
以上是原则性条件,对于与日本具有一定血缘,地缘关系者,条件将放宽。
归化的申请在实务上,属于一个家庭单位的申请。申请时,准备齐所需要的材料到管辖申请人所居住地区的法务局进行咨询。日本人的配偶等与日本人有关系的外国人归化条件有所缓和(简易归化),只要连续在日本居住3年以上,且有固定住所,或结婚达3年以上,且连续居住于日本1年以上且有固定住所就可以。申请归化所需要的材料随申请人以及其出身国家不同有所不同,需准备的材料很多。另外申请者的日语能力也将被问及。
申请者在日本连续5年以上拥有住所。
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条件
申请者品行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