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正确处理矛盾,持械伤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14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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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1日22时许,付伟与被害人孙某1因琐事发生口角,后付伟伙同金雷、孙国江准备好匕首、砍刀等提前到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水碾屯等候。孙某1与雷某赶到后,付伟三人与孙某1互殴,过程中付伟、金雷持匕首、砍刀扎刺孙某1、孙国江按住孙某1,金雷追砍雷某,致雷某轻伤,孙某1经抢救无效死亡。

付伟、金雷于2019年6月22日向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长阳派出所投案,孙国江于2019年7月5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传唤到案。

付伟、金雷,孙国江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王翔宇律师解答 :

付伟不能正确处理矛盾,与金雷分别持匕首及砍刀、伙同孙国江与被害人孙某1互殴,致孙某1死亡,雷某轻伤二级,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本案被害人孙某1在案件起因上负有过错;付伟、金雷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孙国江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三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孙某1亲属经济损失等情节,依法对付伟从轻处罚,对金雷、孙国江减轻处罚。

王翔宇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王翔宇律师,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现任廊坊律师协会房地产委员会委员,廊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政府法治咨询委员会委员,区县政府法律顾问,廊坊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顾问及多家企业法律顾问,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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