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 深圳晨星的DA, 面试都挺顺利
一周后拿到了晨星的offer, 于是从原公司辞职, 开始办理入职手续
晨星的入职要办的手续很多很正规, 体检报告学历证书离职证明学历认证什么的就不必说了, 最后还有一项:
"无犯罪记录证明"...
我户口在广州, 所以我回广州来办理这个"无犯罪记录证明"
没办过这个东西, 但是听说过, 今年春季广交会的时候广交会组委会也搞过一次无犯罪记录准入, 听说挺麻烦的.
但是上网一查, 说是并不难办, 要到广州仓边路刑侦支队去办就是. 于是放心回到广州.
上星期回来, 上网看到"广州金盾网" (gzjd.gov.cn) 有消息:http://www.gzjd.gov.cn/pub/index_jsp_catid_48_52_id_35240.html, 说是从九月一日开始, 仓边路只办理因为出国需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其余的要到所在地办证中心办理.
在学校保卫科拿户口的时候(我毕业办的暂缓, 户口还在学校), 保卫科说学校内的可以给我办一份在校期间无犯罪记录证明, 但是问了晨星的HR, 说是一定要派出所的. 打电话到户口所在的新港街派出所, 派出所说要有公司的介绍信原件,(麻烦, 不过回深圳去办一份介绍信就是了), 然后又说需要到公证处去办, 公证处开函, 然后他们可以配合调查.
于是我到公证处, 公证处说这个得由海珠区公共安全专家局办证中心办, 我就去了海珠办证中心, 办证中心问我干吗用, 我说入职, 他们问什么公司, 我说晨星, 算是金融业的, 他们问什么职务, 我说数据分析... 然后人家查了, 说你这个不算金融机构负责人啊, 我们这个只能给特殊职业有无犯罪记录要求的人开无犯罪记录.
"今后,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明文规定某些特定职业的从业人员需要具备无犯罪记录条件外,全市公共安全专家机关一律不再受理其他职业的从业人员要求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详情可登录广州金盾网(www.gzjd.gov.cn)查阅。"
http://press.idoican.com.cn/detail/articles/20080905401GC021/
这下我傻了... 赶忙打电话给晨星HR, 告诉他们我办不了这个证明的事. HR小姐说要请示一下领导, 周一12点前给我结果. 等到今天12点还没电话, 我只好打电话过去, HR小姐说马上问一下, 然后给我来了电话, 说没有这个还是不能给我办入职. (注: 晨星规定是每周二办入职, 这个周二不行就要等下个... 这马上都国庆放假了)
我该怎么办... 难道就因为这个荒唐的规定... 我又要另寻去处了么, 何况俺是真的真的没犯过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