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查询社保帐户余额和实际交纳的不一样?

举个例子,我只是办了养老和医疗两个项目,一个月交三百八,两个月应该有七百六,为什么只查到四百多余额,我不是单位分一部分,是自己全交的。

社保帐户余额和实际交纳的不一样是因为:社保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其他还有进入医保,失业保险,数额很小,这个在个人社保基本信息中是不显示的。

工资卡上的社保扣款就是缴纳的费用,因为还有失业保险,因此划入账户的小于缴纳数,但注意不能差得太多,一般只有几元或者几十元的差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

社会保险费的分担主体是国家、企业和个人。这三个主体的不同组合就产生了许多费用的分担方式,即使同一国家,在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险费用分担方式,其中以雇主雇员双方供款、政府负最后责任最为普遍。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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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26

其分为两个部分,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2、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3、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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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06
1.养老保险帐户,对你来说是自己全交的,就应当按照自由职业者,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 当然你个人帐户的余额少了;因为只有8%进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 进入个人帐户的余额比例是2%;
3.按照上面的办法再计算一下,看大致如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6-05-07
1、是否是以个人名义缴费。因为只有以个人名义缴费的情况下,才可以只缴养老与医疗。
2、所缴的全部比例部分还是会有一部分进入社会统筹的,以个人名义缴费如此。
第4个回答  2006-05-06
因为社保的体系分为两部分,一部分钱是你个人帐户,就是你查到的400多元,剩余的钱划给社会统筹,这部分钱你是见不着的,你将来的工资就是从你的个人帐户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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