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问答网
所有问题
当前搜索:
税总货便函2019 17号
劳务费发票备注栏要求
答:
一、税务机关代开 1、备注栏内注明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2、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3、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建筑服务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
开发票需要组织机构代码吗
答:
组织机构代码是三证合一以前的,当时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以后统一使用全国企业统一信用代码,改代码既是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号码也是纳税人识别号码(税务登记证号码)。二、开普通发票,还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吗 根据
税总货便函
「2017」127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
京东商城开具的发票是什么样子的?
答:
京东为货物销售平台,实际提供商品商户为: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 所以您收到的发票销售方不是“京东”。故你收到的商品是由第三方卖家提供,卖家给您开具发票您可以看一下发票销售方是否与公章上的公司信息一致,如不一致的话这张发票是无效的,您需要联系卖家重新开具。
发票税率是***怎么回事
答:
情形1:销售免税货物或者劳务时 如果纳税人销售的是免税的货物或者劳务,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此时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这个普通发票可以自行开具,也可以到税务局开具,开具时,发票的“税率栏”和“税额栏”,都会显示为“***”。 但是
税总货便函
【2017】127号文发布后,有一点小变化,
发票丢了怎么办
答: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
税总货便函
〔2017〕127号)第二章第三节第二条。3 发票丢失后果严重 送你3个防丢锦囊!上面大家已经跟着小编学习了发票丢失的处理流程,但是会计还是要注意...
2022发票盖章新规!今天起,财务部这样盖章的发票一律重罚
答:
税总货便函
〔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第一节第五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1)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版开票软件通过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电子发票上相应位置已有开票系统生成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纳税人另外再加盖。 (2)使用税控设备(金税盘、税控盘、UK)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
必须填写备注栏的发票
答:
依据:
税总货便函
〔2017〕127号(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二、增值税发票备注栏正确填写方式1、货物运输备注栏填写: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运输货物信息,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依据:《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99号)第一条。2、建筑服务备注栏填写:建筑服务发生...
买发票必须带身份证吗
答: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
税总货便函
〔2017〕127号)附件1《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的规定,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
请问发票可以分次开具吗?
答:
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根据
税总货便函
「2017」127号:四、纳税人应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开具发票。所以公司可以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分次开票。
纳税人丢失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会计应该怎么处理?
答:
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
税总货便函
〔2017〕127号)第二章第三节第二条。
1
2
3
4
5
6
7
8
9
10
涓嬩竴椤
灏鹃〉
其他人还搜
税总货便函2017年127号
陕税货便函2019年77号
冀税货便函2018年27号
豫税函2019 212号
税总办函2019 144号
税总货便函2019
税总函2019年138号
税总2019 39号公告
川税函2019年241号